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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青海省林业厅关于废止《封山(沙)育林(草)技术规程》等七项林业地方标准的通知

  校内各单位:

  按照国标委、省政府对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,2016年省林业厅组织开展了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,对全省56项林业地方标准进行集中复审,并将复审结论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。近日,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标准复审结果通告,决定废止《封山(沙)育林(草)技术规程》等七项林业地方标准,现将废止标准名录印发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
  

  附件:《林业地方标准废止名录》

  

  

  科技处 

  2017年1月5日